你好,行政诉讼,经过一审和新乡中院二审裁定败诉,申请再审,再审法院是省高院还是新乡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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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无论检察院抗诉当不当,有个再审的心理准备就行了。不过,如果检察院抗诉理由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是不会启动再审程序的。附:《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问题:《行政案件,一审和二审败诉,申请再审,又驳回,再向检察院监督申请,检察院不支持监督,向上检察院申请抗》回复于 2022-11-12 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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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服中级法院的再审裁定,还可以向省高院提出申诉吗?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我二审法院判决败诉。我想再审申请
需要委托律师的话可以联系我详谈。律师您好! 请问申请再审理由是否成立,是由省高院审查认定的,还是二审【中院】审查认定的。谢谢!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即向省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已作出的判决的执行问题,需要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的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法院执行部门执行判决,你配合。 到省法院申请再审需要准备再审申请书,而且对不服二审,申请再审向哪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二审判决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先向中院申请再审。 如果不属于中院审查,或中院裁定驳回申请,再向高院申请再审。 不服二审判决的申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内。民事宅基地纠纷,一审二审败诉,非常不服,申请再审
向县、市两级检察院申诉都可以。不过还是市级比较好,因为县级没有抗诉权,县级审查完后,认真应当抗诉的,还要将案件移送到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审查后确定可以抗诉的,他们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特别是此案已经经过省高级法院再审,所以向市检察院申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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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