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班费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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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部分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也作出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可以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下称《审批办法》第三条也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须按《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即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特点,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其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小时数)一种工时形式。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界定 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履行了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 ⒉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虽不受《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部《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的,应视为正常工作,用人单位无须履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手续,且休息日不作加班处理, ⒊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具体事宜可向劳动监察咨询,投诉. 原问题:《请问加班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的?》回复于 2022-12-06 11: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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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规定,襄阳市的规定可以以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此来计算加班费吗
1.支持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或管理制度中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2.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3.以正常劳动时的应得工资(扣除加班费)作为计算基数; 4.以实际发放工资的70%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您好 想咨询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问题 您好 咨询加班费计算基数问题
劳动者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加班工资基数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问题
从你所述来分析:1、上班的时间是有规定了,但是打卡的时间是提前了,是不是打卡了以后,马上就要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打卡后,还是按正常上班,就没有加班费的说法了。 2、厂里面制定的周六加班考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赌资的计算方式
升阶伛偻荐脯酒,欲以菲薄明其衷。开设堵常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期的计算,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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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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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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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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