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当事人,因殴打他人属于治安案件,在办理治安案件还未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又触犯刑事案件。那他的治安处罚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云南 昭通2024-11-21 11: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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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好,我来回答您的定向求助问题!1.案件事实不是他说怎样就怎样,也不是你说怎样就怎样,所谓“偏听则信兼听则明”,公安机关在了解案件时,会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的。所以,如派出所已经对该案件有了定性,就要根据派出所的定性来做下一步工作!我不建议那个什么律师说的自卫不自卫的,这对案件处理上没有什么好处!2.如对方有法医鉴定,为轻伤,您如果对鉴定不服,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是不是轻伤害,这是构成是否为刑事案件的必要条件。3.如不是轻伤害案件,一般派出所最多处以罚款并治安拘留,要求您赔偿对方医药费。4.如系轻伤害,则为刑事案件,但有不同处理方式,一是走刑拘逮捕起诉,一是走取保直诉,还有一种就是您积极赔偿对方医药费,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派出所可以按照治安案件处理。5.刑事处理,法院在参考有无前科和累犯的前提下,如您能积极赔偿对方医药费,一般会判缓,如没有钱赔对方,一般是三年以下,与法院沟通好的话,也就是拘役六个月!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您可以m我,咱们共同研究! 原问题:《请问派出所给出的案件定义为殴打他人,是不是属于治安纠纷,如果一方有轻伤的话会上升为故意伤人吗?》回复于 2022-11-12 18: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