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发生交通事故,致我方粉碎性骨折,发生医药费38000多万,交警判我主责对方次责,对方拒绝赔偿医药费等损失,调解无效我若起诉,权利该如何主张?
交通事故浙江 温州2024-11-21 09:5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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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所有的赔偿费用,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原问题:《发生交通事故 我方主责,对方次责 ,对方车有伤员。伤员医药费怎么赔付,车辆维修的钱怎么付?》回复于 2022-11-12 1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