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方东西摔坏了,几百块钱,对方报警了,不接受和解,派出所接下来会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辽宁 大连2024-11-21 14:5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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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要看你的不小心是怎样的,如果故意损毁的:1. 损毁的物品经鉴定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的(不超过5000元),对方不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就没事。2. 损毁的物品经鉴定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的(不超过5000元),对方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公安机关会查询你的身份,确定后到你单位、家里抓你,到案后,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3. 损毁的物品经鉴定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超过5000元),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你不能及时到案的,公安机关会上网追逃。 经调查,确系非故意造成损毁的,对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你有能力赔偿而不赔偿或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逃避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问题:《不小心把人家东西碰坏了,要我赔钱,警察来调解不成,之后我驾车跑掉了,对方公安局报警,打我电话我不》回复于 2022-12-21 0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