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请问终本案件立案时间和终本日期变空白,执行标的和未履行金额是0是怎么回事?

经济纠纷黑龙江 哈尔滨2024-09-28 02:1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少?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三、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四、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  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五、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六、特别规定有哪些?  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  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原问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上日期到后不执行怎么办》
    回复于 2022-12-20 23:52:36

相似问题解答

执行案件未执行终本了怎么办

不同意终本执行后果一般是只能继续拖延,债务也照常无法得到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

执行标的和未履行金额都是0,但还是被限制高消费

终本案件未执行金额为0,但是还是被限制高消费,为什么?被拉黑以后,要五年才行的。 原问题:《终本案件未执行金额为0,但是还是被限制高消费,为什么?》

强制执行什么是终本

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大致可以分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类。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具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

终本案件,但未收到,显示未执行为0

原问题:《终本案件未执行金额为0,但是还是被限制高消费,为什么?》

案件终本怎么办?

可以向执行法官反映,要求及时删除。案件执行完毕或者已经自动履行判决的,法院应当及时将被执行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如果案件已经履行完毕,而法院未删除,可以向执行法官反映,要求及时删除。《最高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规定》第七条失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