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被人故意伤害致残
刑事辩护广东 中山2024-11-21 03:30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1】根据《刑法》第八节 时效 【2】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你当时做法医鉴定没有?是轻伤,还是重伤?现在有残疾没有?是重度还是轻度的?如果现在有残疾可以去做伤残鉴定。【5】如果构成重度残疾,可以根据第三项,现在才11年吗。起诉当年的体育老师。就没有过诉讼时效15年。【6】你要带好当年的体育老师打你的证据,你当时住院证据,现在伤残为重度的鉴定。去到公安局报案。在公安局立案后,由检察院公诉,法院才能把体育老师判刑十年以上。 原问题:《10年前的轻伤害!求解答!!》回复于 2022-11-12 11: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