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被继承人88岁,配偶健在,有三名子女,是否必须公证继承?
财产继承广东 广州2024-11-21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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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易法通解答: 1、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房产继承应当进行公证,公证之后才能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4、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易法通。 原问题:《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公正吗?》回复于 2022-12-06 07: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