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写了借条已过约定期限,有转账记录
经济纠纷江苏 常州2025-01-18 12:3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只要证据确凿,就不需要请律师。因为这种情况法院就会采取简单程序审判的。车旅费肯定是自己掏的。如果请律师,那就是你自己掏钱了。只要证据确凿,肯定就能打赢官司的。对方如果不按法院判决执行,你可以去执行庭,执行庭就能对对方强制执行的,就能解决问题。只要你胜诉了,诉讼费执行费对方必须出的。 原问题:《欠款人不还钱,有借条,有欠款凭证,有汇款记录网上账户的,但在共三年期限,但第一年就已经拖欠了3个月了,后两年再试不管他什么时候还,现在协议是三年的,但是对方现违约在先了,我不想借他了,能否全部要回来呢,虽说协议是三年规定归还未到时间。》回复于 2022-12-20 2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