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六七年起诉离婚
婚姻家庭浙江 台州2024-11-23 18:3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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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对于分居七年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会因当事人分居七年就准予当事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依法准予离婚。另外,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问题:《分居七年的话法院会不会判离婚?》回复于 2022-11-12 06: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