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和我父亲生活在一起,我还有个妹妹嫁出去了,我父亲现在不在了,生前立遗嘱所有东西我和妹妹平分
财产继承黑龙江 哈尔滨2024-11-2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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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有遗嘱则要按遗嘱执行。但如果没有进行赡养,在遗产继承的份额上会有所体现。对被继承人进行赡养的继承人在继承份额上会多分割。《婚姻法》和《继承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问题:《我兄妹二人我父亲一直跟我在一起我妹跟本没有养过父亲,现在父亲出事了我妹起诉我要分财产,我该咋办打官》回复于 2022-12-06 04: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