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工程劳务承包出去,对方没有结算劳务费给工人,工人现在找我合法吗?我能不能起诉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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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这个要看情况了,1是B分包的部分工作是否为工程主体,若为主体,则AB都为过错方,C可以追究A或B责任,若B分包的部分工作非工程主体,那就只有B有过错,根据合同相对性,C只能追阶B的责任.(所谓主体部分,如建造房子,打地基砌墙等,非主体部分,如涂漆排线管等)若该工程为劳务(如加工某产品)为标的,分包是可以的,根据合同法相对性,C只能要求B承担责任.4按照后两者,有情况C可以提起代位求偿,即可以直接向A甚至发包人提起代位求偿,起诉时AB为第三人.相关理论,主体部分不能再次分包,劳务可以再分包,合同相对性,过错责任,代位求偿(此概念就不多解释了,应该知道的). 所以若要否定,关键在于A分包给B要合法,即A分包给B的是非工程主体或劳务为给付内容.还有就是代位求偿(A合法分包的情况下),即A已经清偿B或B没有怠于行使自己权利(积极向A要求清偿)或A给付给B的期限早于B应该给付给C的期限就没有代位求偿这个问题了(举例就是A在今年11月30日还清给B,而B于明年2月还清给C) 原问题:《劳务纠纷,承包方未与分包方结清工程款,分包方的分包方的农民工可以向承包方索要工资吗》?》回复于 2022-12-20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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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工程总承包方,工程分包给徐总后,徐总与范总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工程完工后,徐总欠付范总劳务费,范总找我司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我司需要承担吗?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可以约定经济仲裁,仲裁时可以设定多个被申请人(包括发包方),但是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要看具体的案情,比如与承包方的合同中是否涉及到发包方等等。《仲裁法》相关法条: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建设单位有没有义务监督施工承包方工人工资发放?
如果甲方是发包方,乙方是承包方,如果乙方侵害工人权益(如拖欠工资、不交社保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即使是乙方违法,但甲方也必须代替乙方把工资或其他损失先补偿给工人。甲方事后可以再向乙方追讨这笔因支付给工人的劳务费,写的领款单上,会计要签字吗?
工人从出纳处领走现金的话,需要填写一张现金支出单,然后收款人那里要工人签字,会计那里给到你们会计主管签名,核准那里给到你们老板签名。若有不明再追问!(另外我回答了你其他两个问题,请选为最满意回答,谢谢! 原问题:《工人从出纳处领走预付款,出好,请问农民工承包工程的劳务费是按多少税费收取?现在还能退费吗?
营业税和所得税还有印花税各个地方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是在外地做的工程,要是有自己本地开的外管证的话,在外地不用交所得税,回当地交,只交营业税和印花税印花税也可以在当地交,但是你要给工程所在地提供一定的证明如果你在当地交就不存在这些情况,拖欠工资辞职给结算工资(劳务费)没有合同个人老板承包,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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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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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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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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