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是特殊工种,单位安排的是连续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连续24小时休息48小时呆在单位但是公司不提供饮食(餐补)和住宿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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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是特殊工种,单位安排的是连续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连续24小时休息48小时呆在单位但是公司不提供饮食(餐补)和住宿有什么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是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在单位连续工作28年,离退休不到5年,如果单位辞退和不安排岗位怎么办,谢谢
如果该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该员工退休为止,也可以直接续签合同。除此之外,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续签,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单位不给跑特殊工种,工人应该怎么维权?
1、企业特殊工种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后满55岁能否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可以,属于提前退休性质吗?:可以。 享受正常退休待遇。2、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企业职工,如何确定已重新就业?重新就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失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以单位在解除井下从传|10年,但是在10中单位养老没交够9年,退休还按特殊工种计算吗?
根国务院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规定,从事井下工作满9年的,可以提前五年办理退休手续。《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夜间值班的问题。我的工作岗位在公司考勤制度里面是属于正常班,周六日正常休息。但是会要求员工夜间进行值班,有活需要干活,没活要求在公司宿舍待岗。请问这种值班合理吗?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倒休吗?
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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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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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