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妇女的离婚案件
婚姻家庭重庆 重庆2024-11-21 13:5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离婚诉讼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让被告准备答辩,应对诉讼等。第二步,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在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告、被告提出证据、表明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在辩论阶段正对对方观点提出反驳,充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孕期是否可以诉讼离婚,我国《婚姻法》还有特别规定,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在孕期提出离婚,不在此限制。因此,在孕期女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而男方提起诉讼离婚,法院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原问题:《孕期女方离婚诉讼怎么打?》回复于 2022-11-11 23: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