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婚姻家庭 > 咨询详情

咨询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婚姻家庭广东 惠州2024-09-28 12:1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有这些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财产分割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七条内五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父母把财产给你时,没有公证、说明这部分财产只归你一个人所有,并且离婚是继承行为之后发生的,这部分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只要有说明、或者离婚后继承,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无需分割了 原问题:《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回复于 2022-11-11 22:43:49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191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回复于 2022-05-11 15:53:08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咨询

你好,你可以联系我,点击我的头像,一对一详细咨询

离婚咨询财产分割问题

1、“请问在法律上是是属于过失方吗?如果是,应该搜集哪些相应的证据?”:  (1)只是有外遇:既没有同居、也没有重婚情形的,只是一般过错(不是“过失”),所谓一般过错:是指该过错只是导致双方离婚的错误,但还不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可以在离婚时

咨询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咨询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离婚纠纷案件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问题咨询

可以详细描述案件情况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