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确定的对方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在破产债权申报时是否可以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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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可以转让的。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原问题:《民间借贷法院判决生案件受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由哪一方承担?
【1】案件诉讼费首先由原告预付。原告撤诉的,法院退给原告一半的诉讼费。调解结案的,法院收一半的诉讼费。另一半诉讼费根据案子审理情况,由原告或者被告承担。网页链接【2】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借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日起按原利息计算利息,判决生效前的利息怎么算?是按原约定利息算吗
1,如果借款时没有确定利息,法院判决的利息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2,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申请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被执行人的地址、房产、存款、股票、股份、汽车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给与冻结利息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之后利息怎么给付?只给加倍部分的利息,不给判决的“一般债务利息”吗?
金钱给付的法律诉讼,在法院的判决上最后一般都会写上“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张三赔偿原告李四共计***元。”、对利息计算是这样描述的“利率按*%计算,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计算至执行(或者款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张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判决书上欠扻利息由哪方计算生效
诉讼案件欠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确定: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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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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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