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国企员工,国企接管我们己有一个多月了,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今天突然宣布将我们外包给一家劳务公司,请问这合法吗?
合同纠纷贵州 遵义2024-11-22 13:0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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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关于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5个月,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就算现在不签,之前还是要支付二倍工资。对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了规定:“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关于社保。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3、关于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在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原问题:《我在公司工作5个月了,到现在还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转正,社保也没交,我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嘛?》回复于 2022-11-11 19: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