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我已起诉,法院己受理。法院要我申请公告。(怎么写没报本)

经济纠纷湖北2024-11-21 14:56

律师回复

  • 陈搏搏律师
    月帮助4551
    建议你找律师代书。
    回复于 2022-05-14 16:31:27 咨询他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公告送达的,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方式让公众所知悉,公告期满的,视为已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那么,公告送达需要哪些材料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告送达需要哪些材料 目前,公告送达,需要人民法院公告的法律文书,然后适用公告送达的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采取公告送达,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若存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公告送达。(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一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为了避免公告送达的滥用,立案时应该进行严格审查:1、当事人向法院立案时,应该告知提供双方当事人当前的详细地址情况和联络方式。2、送达时未找到被送达人或者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的,不可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直接采取公告送达;3、被送达人下落不明要有证据材料证实。被送达人下落不明应该有公安部门或其单位、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必要时要对被送达人的近亲属进行调查询问,不能因为起诉人主张被送达人为下落不明而确定被送达人下落不明,采取公告送达。总之,应积极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实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尽量慎重使用公告送达方法。?“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要求记明适用公告送达的原因,是为了便于审查适用公告送达理由的合法性;要求记明适用公告送达的经过,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审查公告送达过程的合法性。目前大多法院最常使用的公告形式是张帖公告及报纸公告。如何体现公告送达经过﹖笔者认为,公告送达是否记明经过,就要看案卷中有否送达过程的记载,对此笔者所在法庭的做法是:以在受送达人可能的住所地、工作地、亲戚朋友聚居地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的,除了公告底稿及正本外,案卷中必须附有将公告张贴于上述地点的回执证明;对于登报公告的,将该公告所在的报纸版面复印装卷。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原问题:《民事起诉送达立案公告做公告要什么证明 ,怎么写》
    回复于 2022-05-14 14:58:11

相似问题解答

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你让他不予受理通知书 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立案

我的房贷因俞期被起诉了,法院传票已送达,要怎么处理?

银行最低底线是把现在欠的还清,以后每月按时还。 如果已起诉,和银行协商先撤诉,以后不出现违约就可以了。 至于怎么谈,谈的怎么样,要看银行的力度了,如银行执意要全款还清,你可以在时间上定个期限,你可以和银行说明你的目前状况,银行可能要求你签一

不服法院终本裁定义怎么写

1、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或经合议庭合议并报院长批准后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方式。 2、什么情况下案子可能被“终本”?当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

您好,去法院申请悬赏公告怎么收费

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申

法院退费申请书怎么写

申 请 书人民法院:原告(姓名或公司名称)与被告(姓名或公司名称)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19)鲁——民初——号,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00000元,判决已于2019年 月 日生效,案件受理费判决由被告(姓名或公司名称)负担。因案件受理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