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地超成本为由让施工人员赔偿10万元,每月扣五千工资,是否合法
合同纠纷山东 日照2024-11-21 20:3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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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案中:首先,要看你公司的制度或合同中有无很具体的规定详细的工作责任.其次,要看你遗失货物的行为是否已构成重大过失.企业经营的本身即存在风险,不应一味的将全部损失转嫁祸给劳动者。但若仲裁庭或法院认定你对遗失货物负有重大过失的话,也极有可能判令你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你去宾馆找客户的行为是否必要、离开前车辆门窗是否已关闭、发现货物丢失后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等情节将决定你是否需要赔偿和赔偿比例的大小。 原问题:《我公司现在要我赔偿货款,我想请教一下在以上事件中,公司让我赔款是不是合理,我是不是可以不陪呢?》回复于 2022-12-20 16: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