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健康权一直受到侵犯,还想把我冤害成被执行人
相似问题解答
告人侵害人格权健康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章的民事权利中第四节,人身权(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第六章民事责任中第三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条至第一百三十三条);侵害人生健康权不限于任何情形,只要一方使另一方伤亡即构成侵害人生健康权,根据《刑法》、《民法通则》结隐私权、身体健康权被侵犯
不能泛泛而论。侵犯隐私权,可以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但钱不会很多。侵犯生命健康权就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也可要求精神赔偿。如果造成死亡,还有丧葬费等。 原问题:《侵犯公民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大概要赔偿当事者多少钱?》民事诉讼关于侵犯健康权纠纷
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第30条还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侵权问题,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