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动仲裁开庭期间,用人单位告知我离职前一个月工资多发了一千,要求我退回去,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
合同纠纷浙江 台州2024-11-21 16: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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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员工在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时,只要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之前,员工就应该继续工作,不得私自不上班,单位已通知员工需要到单位上班,那么员工是需要去上班的。否则单位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厂违反劳动法仲裁开庭过了,厂发书面通知我上班,》回复于 2023-01-04 16: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