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晚上坐公交车遗失物品然后报案。拿着回执单去公交公司查看了监控。是一个女的。然后去公安那边调了监控是同一个人然后我自己开始找啊。19号早上终于找到然后我问他。你捡到一个耳机吗?他说没有。然后他中午下班。我再问他。他说丢了。然后通过公司查到了姓名电话号码那个东西价值2000有发票证明。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福建 厦门2025-01-1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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