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不让离职
合同纠纷河南 新乡2024-11-21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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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约定15日发放工资,16日也未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没有义务给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劳动者应当去邮政局用EMS快递“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收件人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的写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单上物品栏注明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30日后即可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否则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扩展资料: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1、投诉人身份证2、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考勤记录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原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不让走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24 06: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