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哺乳期,劳动合同5月31日到期。该劳动派遣公司不再续签。这种怎么做?
合同纠纷海南 海口2024-11-21 12: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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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属于终止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合同5月31日到期,公司在5月3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如何赔付?》回复于 2022-12-20 10: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