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妻子上诉离婚,理由是家暴
婚姻家庭湖北 咸宁2024-11-21 21:34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1、家庭暴力是法律反对、并且惩罚的过错情形。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实施了家暴行为,就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当下,男方如果不想离婚,只能尽力向女方道歉,并作出足以让对方信服且足以回心转意的保证,否则依据婚姻法32条第三款的规定,家庭暴力是足以让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判决准予离婚的。 其次,对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就对其伤情进行鉴定,并根据伤情的相应结论追究实施家暴一方的违法甚至犯罪责任,同时,如果对方为离婚诉讼之中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之中,依据婚姻法46条的规定,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婚姻法3条、32条、43条、45条、46条所成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3、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A、重婚。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C、家庭暴力。 D、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28条、29条、30条 原问题:《老婆起诉离婚可我真的不想离婚,她起诉的理由是我有家暴,那是前面一》回复于 2022-05-26 21: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