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现在病人在医院,医生说可以出院,但是老板不进行谈赔偿的事情
劳动争议青海 西宁2025-01-18 15:1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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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是否属于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若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及时申请,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若已经申请,并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则不属于工伤。若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原问题:《如果是工伤不能认定的话,医生说可以出院了,下一步怎么办,老板又不赔》回复于 2022-05-28 15: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