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诉讼离婚法院
婚姻家庭天津 天津2024-11-2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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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A 一、当然是从第一次裁定撤诉算起,6个月内不得再行起诉。第二次裁定驳回,就是因为你不满足再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发生的。 二、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你的情况就属于:撤诉后马上起诉,法院受理了,在查明你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形下,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三、离婚案件不允许起诉的情形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有个情形需要特别注意 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让你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愿对你有所帮助!重获新生! 原问题:《起诉离婚程序咨询》回复于 2022-05-29 10: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