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刑事辩护 > 咨询详情

专们辩护侵犯公民信息罪的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北京 北京2024-11-21 13:34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如何认定名誉侵权?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名誉侵权行为包括: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诽谤行为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二、名誉侵权可以告谁?1、诽谤、侮辱的诽谤、侮辱造成他人名誉受损的,受害人可以告侵权人要求其赔偿损失;2、公布隐私的受害人可以告实施公布隐私行为的人以及散布隐私的人;3、新闻报道失实的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1)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2)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3)对作者和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4)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的,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三、名誉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4、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5、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四、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受理名誉权纠纷?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条链接: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原问题:《名誉侵权咨询哪些律师》
    回复于 2022-12-05 17:39:43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231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回复于 2022-05-29 16:07:32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侵犯公民信息罪罪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刑事案件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可以

请问侵犯公民信息罪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并没有时间限制 。具体在限制人身后,由当事人或者家属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侵犯公民信息罪|

您好,首先要先知道您和对方签订合同时有没有设置遇到自然灾害等免责条款,如果有相关的约定一般按约定来,其次这批建材是否是在给到对方后才被损毁的,如果是给到对方后损毁的,合同中又没有相关免责条款,那么就可以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建议您先和对方沟通

侵犯公民隐私辩护

首先要明确:辩护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用语,民事案件被告是答辩;其次,强烈要求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

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