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偷了超市三次东西,不超过50元现在还会追究吗
刑事辩护山东 日照2025-02-23 23: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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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只要你如实交代就会宽大处理,若不说等查出来就没机会了。所以尽量都说吧。 如果在1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原问题:《在超市偷了几次东西最后一次被抓住罚款以前的还会追究吗》回复于 2022-12-20 0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