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申请执行人认为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没有如数转付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可以对拍卖公司进行民事诉讼吗

经济纠纷黑龙江 大庆2024-10-06 06:2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共284条,关于财产和执行的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假如没有财产证明,法院又什么执行。》
    回复于 2022-11-11 01:12:03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法院拍卖的房子,在淘宝拍卖网上已经公示,上面委托的是一家公司,为什么还有其他拍卖公司可以对该房子进行拍卖

1、保留价这个具体数额除非法院告知,不然只能根据现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推算。2、简单的说就是保留价不会低于市场价或者评估价的80%,成交的价格不能低于法院确定的保留价。起拍价一般低于保留价。3、如果你预估价是评估的价格61万,那么保留价应该

你好,法院拍卖的房子,在淘宝拍卖网上已经公示,上面委托的是一家公司,为什么还有其他拍卖公司可以对该房子进行拍卖

1、保留价这个具体数额除非法院告知,不然只能根据现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推算。2、简单的说就是保留价不会低于市场价或者评估价的80%,成交的价格不能低于法院确定的保留价。起拍价一般低于保留价。3、如果你预估价是评估的价格61万,那么保留价应该

您好!我申请执行拍卖被申请执行人

一、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采取措施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提出,超出二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 三、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比较多,包含对财产进行查封拍卖; 原问题:《申请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