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装修合同上写了10点前完工,10点后开始计算违约时间,500块钱一个小时,现在他们还有些小问题,算不算逾期了

合同纠纷浙江 嘉兴2025-02-23 17:5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可以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竣工日期为准。按签订合同里赔偿条文赔偿。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八)合同的生效时间;(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人质量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百八十二条 质量保证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的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原问题:《装修违约时间如何计算?如何赔偿?》
    回复于 2022-12-05 15:42:58

相似问题解答

我家房子逾期一个月没装完,装修合同上没写明未按时完工赔偿问题,请问能让装修公司赔付违约金吗?赔付多少钱呢?

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期限的,超期可以按照违约处理,施工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但在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问题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按照你的损失为准,你负有举证因此造成损失的责任,不能有效举证的,难以向施工方追究违约赔

装修违约怎么计算

可以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竣工日期为准。按签订合同里赔偿条文赔偿。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委托人和被

装修合同违约,时间超期

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封阳台合同上写了一个月完工,现在近两个月还没来封,可以索赔吗

耳洞保养要正规  耳洞发炎困惑许多女性,也有不少女性因为怕发炎而对打耳洞望而却步。其实耳洞发炎也分几种情况,有的是耳洞出浓水,有的肿的象个苞,更多的是因为才打了几个月还没完全愈合的关系。  其实打好耳洞之后的保养很重要,不要让耳洞发炎再困扰

家庭装修完工后,还能起诉装修公司在装修中的违约事宜吗?

您好,只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是可以起诉对方的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