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的人辨认是不是本人,是什么情况,意思是直接已经成为了嫌疑人吗
刑事辩护北京 北京2024-11-21 20:4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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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取保,具体的罪名与能否取保候审并无必然的联系,主要看具体的案情,是否满足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的条件。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请?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何时应当答复?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一方申请取保候审,其实毫无意义,本人在检察机关工作,对于取保候审,事实上完全由司法机关自己决定,如果司法机关认为可以取保,你就是从未申请,照样可以取保;如果司法机关认为不宜取保,你就是天天申请也没用。 建议:把心思花在能起作用的地方。目前而言,最好还是先聘请一个有刑事辩护专业经验的律师,最好跟司法机关关系也不错,到时候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跟司法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到看守所询问当事人,掌握案情的真实情况,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原问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碍公务罪在法院阶段能不能办取保候审》回复于 2022-12-05 15: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