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又改为调解,医疗发票要上交法院吗,还是拿原件核对原上交的复印件
劳动争议湖北 荆州2025-01-19 22:4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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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无需再按照一审程序的要求重新举证,自然也不需确定举证期限。理由在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已经历了一次一审程序,当事人已经在原一审程序中享受了法律赋予的举证权利。如果再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就会浪费诉讼资源,也会侵犯原审中遵守举证期限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如果按照一审程序要求双方当事人重新举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并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理由在于既然重审民事案件是按照一审程序重审一遍,那么一审程序的各个环节就不能任意省略,当然包括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原问题:《二审发回重审的问题》回复于 2023-01-04 11: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