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预立案后,四个月没有通知当事人,合法吗
劳动争议广东 广州2024-11-21 11: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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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违法,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四个月后通知开庭说明是普通程序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原问题:《法院受理案件后4个月才通知被告开庭,这是违规吗》回复于 2022-12-05 15: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