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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被执行另一个有一半份额吗

房产纠纷湖北 武汉2024-11-2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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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可以。执行法院在告知共有人有权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者提出析产诉讼后,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则执行法院可以继续推进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第十五条 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扩展资料:法院强制执行共有财产案例张静与张佳勋于1997年结婚。2012年11月张佳勋、乌海市彤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高天云签订了民间借贷协议,后三方产生争议。乌海中院判决张佳勋、乌海市彤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白治峰共同偿还高天云500万元,同时判决张静在该案中不承担责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乌海中院先后查封了登记在张佳勋名下的乌海银行股份48万股,以及登记于张静名下房产及车库,并且已经执行了张佳勋2014年乌海银行股权所得股息红利款115200元及高尔夫轿车一辆。张静是上述财产的共同共有人。张静遂向乌海中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解除对其名下的房屋查封并不得拍卖,一审被判决驳回。张静不服向内蒙古高院提起上诉,二审亦被驳回。张静仍不服,以法院应先析产再执行为由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原问题:《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共有房产中其中一个共有人的份额?》
    回复于 2022-06-03 0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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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体房,法院裁定书判有我一半,他有整个房屋的房产证,请问拆迁款有我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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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和您儿子共有一套房屋,家庭关系应该是共同共有,所以您不能处置这套房子,只能在自己权利范围内处置,所以在房子价值的一般您可以处置,非房子所有权的一半或份额的一半处置,所以去登记更改的时候添上他母亲的名字,做好说明即可:3人共有,儿子一半产权

房产份额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不动产遗产继承份额确定后要求分割而产生的纠纷,在申请强制执行与另行起诉中,对于不动产遗产继承份额确定后要求分割的,应另行起诉,而不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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