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是开“庭审理”有法官缺席,签字的是询问笔录,怎样合理吗
经济纠纷辽宁 葫芦岛2024-11-21 12: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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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审民事诉讼开庭时只有一个书记员询问记录,主审法官和陪审员都不在场,是不合法的,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做出的判决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书的判决执行。如果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会以程序违法为由,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问题:《你好,一审民事诉讼开庭时只有一个书记员询问记录,主审法官和陪审员都不在场,合法吗?判决有效吗?》回复于 2022-06-03 12: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