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二人离婚了,孩子法院判给女方了,现在男方要求孩子去自己的父母家,可是女方已告诉男方有事,改天可以吗。男方不相信女方说的话,还在电话里头语言攻击,这种事情怎么办
婚姻家庭新疆 喀什2024-11-21 02: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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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双方离婚后孩子的父母都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这种权利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所以关于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办理户籍投靠。同时,双方已经离婚,如果想对子女的户籍进行迁转,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提出足够的理由证明,给孩子迁户口对孩子有利。 同时,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部门办理,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原问题:《离异后,孩子判给女方,现在男方要孩子的户口,应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3-01-04 10: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