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没有存款,只有外债,能净身出户吗
婚姻家庭山东 潍坊2025-01-18 06: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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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有工资收入,法院可以对你工资在保留被你及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外采取强制执行。如果你还有其他财产,在保留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下同意采取拍卖的强制措施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原问题:《我没有存款,只有房子一处,有外债,法律怎么强制执行我》回复于 2022-12-05 13: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