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但是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吗
婚姻家庭黑龙江 哈尔滨2024-11-2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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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一般需要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继承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到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咨询深圳最好的离婚律师。 原问题:《军人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回复于 2022-06-05 14: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