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是病人家属来医院咨询问题嫌护士态度不好拿手机一直拍护士,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医疗纠纷福建 龙岩2024-11-21 22: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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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医疗侵权的官司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说由医方举证证明患者的损害和医疗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方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方无法举出证据证明,则要承担败诉后果。 二、在这个案子中,医院必须证明:1、自己在为患者诊治的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即故意或者过失),2、患者的死亡和医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三、医院用于证明1、2两点的主要证据是病历,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对于病历这样的文件,医院具有法定的封存和保管义务,具有维护病历真实性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病人家属提供了病历复印件,法官对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对比(也可能结合对笔迹的司法鉴定),通过法官的自由心证,完全能够认定“医方篡改病历的可能性大于病人家属伪造病历复印件的可能性”(因为在病人家属的技术力量、条件下不大可能在复印件中完全模仿出医生、护士的笔迹,而医院篡改病历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说更大),所以法官完全会认定是医方篡改了病历。 四、好了,医方可能用来证明自己无过错、无责任的病历已经被证明是篡改过,病历已经失去了客观性,医院在诉讼中无法再证明1、2两点,举证不能,只有承担败诉后果。 五、假设一下,如果家属没有私下复印病历,又对病历真伪有怀疑,那么只能是通过司法鉴定来认定病历的真实性,能证明造假那就是前文所说的医方举证不能败诉,不能证明造假那还要然后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证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院是否有过错。 补充一点:患者家属私下复印病历的行为并不具有违法性,因此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是可以作为定案证据的。 原问题:《卫生法律法规案例求助~~~》回复于 2022-11-10 1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