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超市购物消费者已经出示付款码,收银员扫过之后未扫成功,消费者并不知情。过了三四天消费者再次去超市购物,被收银员当众冤枉说故意不付钱,并拨打110,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损害赔偿安徽 马鞍山2024-11-21 10:1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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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遇到一顾客,客人手机上显示支付成功,并收到支付成功的短信,但是收银小票缺未出来,则意味着支付未成功。这时销售人员一般都会留下顾客的详细信息,要么顾客再次付款,随后销售人员联系公司财务那边查看并退款。要么顾客不再次付款,但是商品得留下。一般情况下会在2分钟内退款给客户,可是这次并没有。这时问题就来了。再次付款或过等待退款时间,凭什么让消费者来承担这个风险呢!客人硬是要把商品拿走,说,我这边是支付成功的,那是你们的原因。我还赶着回去给小孩喂奶,这是你们原因,凭什么让消费者等待,让消费者再付一次。这个时间凭什么让消费者承担。可尴尬的问题来了,让客人把商品拿走吧,销售人员就得赔偿这个钱,否则会影响下次盘点。并且超市里卖东西的销售人员一个月工资不高,这一赔就是白上2天的班。让顾客不拿走吧,她就一直在这里闹,影响接下来的顾客购买,也影响形象,更是坏了顾客的购物体验,或许买了这次就再也不会在你这里买东西了。 原问题:《用拉卡拉扫支付宝二维码,但是买家已来短信说明已付款,可是商家未出》回复于 2023-01-04 09: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