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有一个被执行案件。案件执行费为500元,我现在对执行费提出执行异议,在这个执行异议审查时间未交纳执行费会产生滞纳金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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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申请执行就是强制执行,只不过是说法不同, 申请执行现在是不需要预交执行费了,在执行时由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收取,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缴纳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至50万的部分,按1.5%缴纳;超过50万至100万的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按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缴纳。 我认为你不需要聘请律师,因在执行期间律师并不能帮助你办什么事实。 而且现在执行法官的素质很好,执法环境也不错,应不必担心法官的问题。因现在法院对执行法官要求很严格,案件老是执行不掉法官也很头痛的,所以他们也想尽快结案。 原问题:《申请执行和强制执行实质区别?收费大神们帮帮忙》回复于 2022-12-05 1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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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对我的案件提出执行异议
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对方提出执行异议
在执行期间,包括被执行人、案外人之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提出执行异议的流程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我是执行案件的被告,也是执行申请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异议之诉吗?
你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零七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第三百零八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申请强行执行,对方提出执行异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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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