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欠款2800。逾期两年利息3400。可以不还利息吗?

合同纠纷广东 广州2024-10-01 20:1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的可能性;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扩展资料:借贷纠纷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1、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2、债务人应如何举证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3、时效中断的证据是否在举证时限内提交目前法律限定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但是并没有限制被告提出抗辩的时间,虽然有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归属于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如债务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张时效问题的抗辩,时效是否超过法院不予审查,债务人的其他抗辩又不成立,于是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败诉。债务人经过咨询,发现了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其又以一审的证据为基础以诉讼时效超过为理由提出上诉,由于法律没有限制债务人抗辩的时间,二审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查。在审查的时候债权人主张时效曾经中断,该主张是针对任务人新主张的主张,就该主张债权人会提供证据予以支持,此时债务人往往又会以债权人的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且已经超过举证时限为由不予质证,法院此时若强行质证又苦于没有法律依据。 原问题:《欠款到期不还,诉讼请求时该怎样要求偿还利息》
    回复于 2022-06-15 20:24:03

相似问题解答

对方欠款不还起诉可以要求偿还利息吗

利息是按立借据时利率计算,借据中利息利率如何约定的利息则如何计算。借款利息只能算一年的,但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1. 借据中写明了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同期则指借据立下时的同一时期。借款约定归还时间为一年,则借款利息的计算是以一年为限,

协议未规定,对方欠款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吗?

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都没有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对于这种情况,出借人是否能够向出借人主张利息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对于到期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出借人可

起诉书没写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利息,开庭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吗

没有约定利息的欠款,不能要求给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但可以索要借款期满后没有偿还期间的逾期利息。举例:2017月3月1日借款,借条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如果起诉,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支付2017年3月1日到12月

你好,我捷信的欠款逾期,我可以申请把本金还完。利息停息挂账吗?

需要跟对方沟通的,这个法律不做强制规定,要看对方同意不同意

网贷利息太高可以只还国家规定的利息吗高出的可以不还吗

可以不还利息。如果贷款利率超过了36%,那么贷款机构就属于高利贷了,超过36%的贷款利息是违法的,借款人可以拒绝归还超出利息,并且若借款人已经归还了超出的利息,是可以要求贷款机构返还的。拓展资料:贷款利息1.利率超出国家规定关于民间贷款,借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