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斑马线上还未过双黄线,站在隔离护栏位置,切隔离护栏还在双黄线对面50--60厘米的距离,此时机动车行进方向左侧有正在通行车辆,阻碍视线,未看见有行人未进行礼让,被电子眼抓拍,不知道该怎样?
交通事故山东 青岛2024-11-2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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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关于行人道路通行的规定如下: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扩展资料:一、为了保证行人的健康权、生命权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从通行权利的分配上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一是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二是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这些规定有利于让机动车驾驶人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二、对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 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二)在施划有人行横道或者设有过街设施的道路,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三)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四)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听劝阻或者兜售、发送物品的;(五)在车行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六)在道路上进行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三、斑马线礼让行人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2、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3、不礼让行人的行为:(1)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2)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3)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4、遇到以下情况,也应该礼让行人:(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时,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2)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斑马线区域,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虽然未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但是机动车未停车让行,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通过右转渠化岛斑马线时,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关于行人道路通行的规定是什么》回复于 2022-11-09 23: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