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伤医疗期结束未痊愈,公司解除合同,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吗这种情况是自行做鉴定吗
劳动争议江苏 苏州2024-11-21 10:4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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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以下规定: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上述规定不知道能不能给你帮助。 祝你好运! 原问题:《企业职工医疗期满仍未治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2-12-05 06: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