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桦甸市客运公司股份已被执行人申请冻结,我是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冻结他们的股份吗?

经济纠纷吉林 吉林2024-11-21 16:2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股权可以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5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54.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55.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 原问题:《股权可以保全吗,股权的保全的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2-06-19 16:33:48

相似问题解答

被执行人在有限公司有51%股份,申请人能否申请吧股份变现?

既然你说到“被执行人在一个公司里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那么,这个公司就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不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它就是“法人”,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的财产是由股东出资认股所组成的,换句话说,“被执

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可以申请冻结吗?

1. 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可以冻结。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本案生效调解书对住房公积金的分配

被执行人的工资冻结后,好久划给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卡期限为一年,经申请人申请可续行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

你好,我方是被执行人,账户已被冻结。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账户金额以不明显超过执行标的额为限,只有最高额限制没有最低额限制。也就是说只要被执行人银行卡内的余额不超过未执行部分的数额,即使只有1元钱,法院也可以冻结。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

你好,我是被执行人,银行卡已被法院冻结,但已向原告协商还款日期,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冻我的银行卡吗?

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帐户,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解冻,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否则就要等到冻结时间期满自然解冻(一般6个月,可以最多延迟3个约)。【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