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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怎么交问题

经济纠纷2024-07-0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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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规定不同,以长春市为例:根据《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1、关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宿舍、职工公寓及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供热收费问题。学校(中、小学及大专院校)学生宿舍,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公寓及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供热执行居民住宅供热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元。2、关于工业企业和学校(不含企业职工公寓和中小学、大专院校学生宿舍)用热超高加价问题。工业企业和学校用热收费标准执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元,层高超过三米的,每超高0.3米,热价加收5%,层高达到6米(含6米)最高加价不超过50%。层高超过6米的特殊用户,可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实际耗热情况协商议价。3、关于公共地下车库供热收费问题。公共地下车库按现行其他类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3元的50%收取,即每平方米16.50元。扩展资料根据《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9、关于住宅阁楼收费问题。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阁楼热费计费面积,按供用热双方认定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供用热双方存在异议的,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第3.0.4条规定:“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的规定确认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10、关于赠送面积收费问题。房屋赠送面积不在房屋产权证内的,按照供热企业实测面积收费。双方存在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方申请房屋测绘部门进行测绘,按测绘面积收取热费。测绘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11、关于阁楼、地下室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的问题。对于新入管网的房屋,其附属的阁楼、地下室,不论是否安装供暖设施,均不应向热用户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 原问题:《供热费是怎么交的?按建筑面积还是实际面积?》
    回复于 2022-05-19 2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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