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天高速路上低速行驶后车与之追尾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山东 聊城2024-11-2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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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在高速公路上,前车低速行驶造成追尾事故,起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车辆低于规定时速在调整公路上行驶造成的事故,其前车也要承担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原问题:《在高速公路上,前车低速行驶造成追尾事故,后车有人员伤亡,怎么认定责任》回复于 2022-11-09 18: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