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按约定的时间给工资
合同纠纷福建 宁德2024-11-21 20: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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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现实困惑2012年3月,小梅到广州一家制衣工厂打工,按合同规定,该工厂实行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制(每件5元),以此鼓励大家提高工作效率,多劳多得。小梅入职后一周就熟练使用了机器,而且她经常下班后还工作两个小时以增加工作量。但是,一个月后,小梅拿到的工资比实际工作量要少很多。小梅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找到财务问缘由,财务的答复是,由于小梅下班后继续使用工厂的机器工作,耗费了比其他人更多的成本,而且机器的耗损程度比其他机器厉害,需要维护费,所以工厂扣除了一部分工资作为补偿。那么,该厂不按劳动合同规定发工资,小梅该怎么办呢?律师答疑本案中,该厂对工资的支付方式做了明确的规定,理应按照合同办事。但是该厂却以小梅耗费了工厂的资源为由少发其劳动所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针对小梅的情况,该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实行多劳多得,但是小梅多劳却未获得相应的报酬。小梅加班虽然耗费了一定的资源,但同时为工厂创造了利益,工厂只看到了问题的一方面是片面的。所以,如果经协商工厂还不补齐小梅的劳动所得,那么小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理荟萃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原问题:《公司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工资怎么办》回复于 2022-06-24 2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