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立案驳回原因说需要提供连续在昌平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这个用居住证证明可行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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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证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证据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1、首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一证据的证明力要远远大于后者,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高。2、房屋权属证书,这一证据的证明力仅次于暂住证和居住证,但房屋权属证书必须是自己的姓名或妻子的姓名,且也要符合一年以上的时间限制。3、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这一证据可在居住当地开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上该证据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这一证据在租赁房屋时或之后都可向出租人索要。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这一证据证也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该证据证明力不足,属于兜底条款,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不大。 原问题:《去经常居住地起诉,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嘛?》回复于 2022-06-28 1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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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调取当事人所居住地一年以上居住证明。
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知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被告所在地道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身份证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回居住地。所以,你如果不在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诉讼,就只有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选择诉讼,你答自然要证明被告在宝山没有被告居住证明怎么立案
如果该被告人是在当地暂住的,应办理相关的居住证。 你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要求出具证明。 也可以到工商或者其工作单位,要求出具居住证明。 有了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暂住地法院起诉。 原问题:《去法院立案却没有被告人的居住证证明,该在起诉个人要他的居住证明么
一、法院要求你提供居住证明,主要解决法院的管辖问题,也存在法律文书的送达问题。二、如果法院非得要你提供,并不符合民诉法的规定,如果法院给你不立案的裁定书,你可以上诉。如果不给裁定书,你就没有办法,我国的立案难是个司法难题,也是普遍问题。 原居住证可以做为居住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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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